如果總統與立委選舉,要修改選制的確困難,畢竟這部分涉及修憲,在中華民國,涉及修憲 的事情,等於別妄想了,難度太高了。 但是憲法裡,可沒有對縣市長選舉有詳細規定,這部分是由選罷法規定的,雖說修法也是有 難度,但是比修憲難度低多了。 如果真的認為“臺灣人苦藍綠久矣”的人們,其實你們不應該盲目崇拜某些說要“超越藍綠 ”的救世主,好好研究各國選制,訴求修法運動,才是正途,畢竟這種兩大黨的政治結構, 是因為現在的相對多數決選制衍生出來。我是相信在臺灣不想被藍綠搞得每次都含淚投票的 人群應該是有不少的,真的好好推修法運動,是能獲得不少共鳴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101.9.198.5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0986111.A.534
usl2736: 我在上一篇也只是問一下,啥也沒說,怎 1.200.104.54 11/26 16:13
usl2736: 麼想台灣中央和地方的選制都有很大問題 1.200.104.54 11/26 16:13
usl2736: ,提出個想法而已,誰知道來一群蟑螂又 1.200.104.54 11/26 16:14
usl2736: 急又猛的扣帽子 1.200.104.54 11/26 16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