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zjeff1 (我的褲襠裡有蛇)》之銘言: : 嗨,是我啦,阿榮 : 我現在遇到個有點麻煩的情況 : 在我的腳邊現在有一個黑色的皮夾靜靜躺在地上 : 應該是有人遺失,照理來說我應該要撿起來送到警察局 : 不過又怕到時裡面東西有少反而被告,自找麻煩 : 現在我天人交戰中,你各位給點意見好不好 : ㄏㄚˋ 正確做法是當沒看到就好。 當失主發現東西遺失後他會循原路回去找,你把他拿走反而增加尋獲難度。 而且不論交給警察還是交給遺失現場的工作人員,都是在造成他們的困擾,他們還要花時 間心力保管那可能根本不會有人來認領的玩意,拜託別再亂撿地上的東西了,放著就好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59.115.57.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1146403.A.813
kawazakiz2: 結果被後面來的撿走 210.242.52.20 11/28 12:40
amphiprion: 撿了有機率被告 不如當沒看到 42.72.34.23 11/28 12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