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ttnguirfy: 理論上是啊118.166.163.242 12/04 02:45
→ StylishTrade: 美國應該世界各國法律都有研究QQ 36.225.88.124 12/04 02:45
→ StylishTrade: 而且他不是一直在國外 36.225.88.124 12/04 02:46
推 tommyslame: 美國公務員很厲害 各國國籍法都熟 223.137.137.19 12/04 02:46
→ StylishTrade: 小學國中都在台灣念 36.225.88.124 12/04 02:47
推 tps6115: 世界多少國?美國多少專家學者? 1.173.86.54 12/04 02:47
推 alphish: 當初申請身分證,可能用了國籍法的第4條 49.230.201.8 12/04 02:50
→ alphish: 用無國籍申請歸化 才說有段時間無國籍 49.230.201.8 12/04 02:50
→ alphish: 文字的力量真是恐怖 49.230.201.8 12/04 02:51
推 Richun: 不太可能,國籍法第10條限歸化要滿10年才182.233.156.161 12/04 02:57
→ Richun: 能選立委,不過當時法條似乎真的定居不了182.233.156.161 12/04 02:59
推 alphish: 我反而覺得他爸在國外結婚可能在台灣沒結 49.230.201.8 12/04 03:05
→ alphish: 所以蕭變成非婚生子女是領養的... 49.230.201.8 12/04 03:05
推 mytoychiu: 民國97年前採儀式婚主義 而非登記婚主 1.162.156.65 12/04 03:21
→ mytoychiu: 義。樓上沒讀過公民與道德嗎?到底是 1.162.156.65 12/04 03:21
→ mytoychiu: 不是台灣人啊 1.162.156.65 12/04 03:22
推 buichcmu: 反正柯粉只想看自己想看的 講理聽不進 111.251.80.244 12/04 03:22
→ buichcmu: 去啦 111.251.80.244 12/04 03:22
→ EvilWind: 查了88年入出境及移民法,依第十條第一 1.173.63.149 12/04 03:26
→ EvilWind: 項第二款中央公職直接可申請定居,他用 1.173.63.149 12/04 03:26
→ EvilWind: 僑選立委就是符合這規定。 1.173.63.149 12/04 03:26
→ EvilWind: 而第十條第二項雖有「在國內取得國籍者 1.173.63.149 12/04 03:39
→ EvilWind: ,連續居留滿一定期間,得申請在臺灣地 1.173.63.149 12/04 03:39
→ EvilWind: 區定居。」但他算在國內取得國籍嗎?比 1.173.63.149 12/04 03:40
→ EvilWind: 對過去國籍法「取得」似偏向針對外國人 1.173.63.149 12/04 03:40
→ EvilWind: 歸化等情況用,而非給固有國籍者用。如 1.173.63.149 12/04 03:40
→ EvilWind: 果是這樣,就不能適用。 1.173.63.149 12/04 03:40
推 zephyr105: 沒出生證明也沒報戶口 法律上來歷是很 223.136.64.213 12/04 03:44
→ zephyr105: 很奇怪的 223.136.64.213 12/04 03:45
→ wayne62: 結婚的啦,因為是跨國婚姻還有媒體採訪150.116.177.120 12/04 03:52
推 amurox: 反正塔綠斑只想看自己想看的 講理聽不進去180.217.137.146 12/04 04:14
→ freehouse: 在當時某原因放棄過國籍也不是不可能 118.232.21.202 12/04 04:57
→ Kaids: 合理給推~ 174.174.64.168 12/04 05:13
推 Orisinal: 法律上認定有國籍又怎樣?只要沒有相關 38.21.187.224 12/04 05:31
→ Orisinal: 文件或證件就根本沒法核實 自然也沒有 38.21.187.224 12/04 05:31
→ Orisinal: 放棄問題 不懂你在糾結什麼 38.21.187.224 12/04 05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