欸欸大家 剛剛肥肥的檢舉專用信箱跳出警察局的檢舉回函 發現上個月檢舉路口違規停車的案件被打槍回來了啦 大意就是說 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,檢舉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相關處罰規定,需提供汽車有上下客貨及妨礙人車通行之照片(或影片)完整事證 ,如尚無妨礙其他人、車通行,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 條第1項第5款免予舉發。 肥肥檢舉的案件雖然駕駛有下車買早餐 但是沒有妨礙人車通行的佐證 所以可以勸導就好免舉發 哇靠 以前是停紅線影片刷過去 確定沒有在移動就可以舉發違規臨時停車欸 現在除了要有上下客貨的照片影片之外 還要加上妨礙人車通行的照片影片 那你紅線是畫好看的喔 記得當時這件事情八卦還吵得沸沸揚揚 還以為交通部縮回去了 沒想到一個函直接告訴警察局 以後臨時停車類的沒拍到妨礙人車通行就可以不用舉發了 不知道如果自己開過去被擋住會不會就屬於妨礙人車通行 資深交通檢舉人能夠開釋一下? 有沒有現在檢舉臨時停車還要妨礙人車通行的八卦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124.218.148.20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1690687.A.CA9
kingtama: 不爽不要住台灣 223.139.75.188 12/04 19:52
Mtcat: 用簡訊報案 114.36.208.90 12/04 20:00
qozxcv: 我也被打槍,越來越難舉發 1.34.102.20 12/04 20:02
Ilat: 對啊 現在就是沒影響交通就不算違規啊 220.134.32.8 12/04 20:03
Misscat16868: 請問三組今天哪一組管垃圾車業務? 223.137.31.236 12/04 20:39
Apasiri: 包養輕鬆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。 223.137.31.236 12/04 20:39
rapnose: 唉。122.118.179.143 12/04 20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