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tinyurl.com/7ry2t9md https://i.imgur.com/l9dq1Q9.png
前檢座 吳忻穎 另外,必須注意的是,在 #法學領域 的慣例,和其他自然學科(實驗室文化)有所不同 。在法學領域,除了某些特殊的跨領域學門以外,原則上沒有「實驗室」這種環境(法律 學門是要做什麼「實驗」?)所以國科會的指引中一些規範其實是針對自然學科領域的實 驗室文化,但在法律學門根本沒有這個問題。 就我在國內與德國的經驗(我的指導教授在台、德先後共有三位,都是法學教授,另外我 的德國教授除了法學外同時也是社會學學者),沒有見過法學領域的指導教授會把學生的 碩士論文作為自己的論文部分發表的。 在法學領域,除了某些例如犯罪學或跨學科等大型實證研究團隊工作外,沒有「實驗」的 問題,不會有拿學生論文來作為自己研究成果的情況。就算是例如家師(德國法學教授、 德國犯罪學中央辦公室副主任)主導的國家級(包含聯邦與邦)長期實證研究團隊工作, 家師自己的論文還是「自己寫」,這個從行文的風格(Stil)就可看出,這個無從造假。 家師也從來沒有要求過我幫他做任何論文,而且我們目前在做的主題也不同。 另外,以德國法學領域的倫理做為參考,授予學位之前的論文,也不能大規模重複的先行 發表;授予學位之後,博士論文必須出版,碩士論文則沒有公開規定,但是也不能整篇架 構不改的大規模重複發表(所謂「自我抄襲」),詳細細則則視各大學法學院學則規範。 李茂生 https://tinyurl.com/4zn5nycr https://i.imgur.com/rDau6vp.png
任教30餘年,指導過無數論文,其中有很多點子都是我給的,但給了就給了,不會拿回來 寫論文。 因為我小氣,記憶中應該沒有就已經寫了一半的論文,將點子給學生,讓學生去寫學位論 文。這會出問題的。頂多就僅是將結論借給學生,讓其能夠收尾。 備註 台灣的教授比較特別啦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111.248.194.12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1836946.A.C1E
ziso: 沒看過?那你現在就看過拉 211.72.185.125 12/06 12:30
gll: 球給志傑 180.217.7.253 12/06 12:31
HTC92: 時空背景不同111.251.104.129 12/06 12:31
xvited945: 台灣的法學教授一堆只會抄德日美,這 49.216.16.240 12/06 12:31
KKlin813: 他們吵架都又臭又長 不能講重點嗎 42.73.235.37 12/06 12:31
helgalie: 這個包養分析正確嗎 42.73.235.37 12/06 12:31
xvited945: 麼多年了請問台灣司改成功了嗎?社會 49.216.16.240 12/06 12:31
xvited945: 科學沒有數據就是打高空打嘴炮 49.216.16.240 12/06 12:32
nikewang: 人家我們志潔大A是留美的 德國經驗不適211.248.246.203 12/06 12:32
nikewang: 用留美仔211.248.246.203 12/06 12:32
t21: 理工科要做實驗,所以可以一魚多吃。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3
OREOMZA: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...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3
syearth: 綠能我不能 END 220.129.92.222 12/06 12:34
t21: 法律系的通常沒有加上道德標準高,所以沒有人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4
t21: 為這樣搞一魚兩吃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4
reil: 新竹王老柯罩的沒什麼不可以 61.230.148.192 12/06 12:34
t21: 法律系沒有實驗室,加上自我要求道德水準高,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6
punjab: 包養?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6
t21: 所以沒人在搞這種一魚兩吃的手法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6
t21: 理工科要實驗,老師要學生幫忙跑數據,所以一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7
t21: 般容許一魚兩吃。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7
t21: 大概是這個意思 114.46.211.234 12/06 12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