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到一份已經有一陣子了的文章, 1920年代有一位加拿大富豪 查爾斯米勒, 他過世時的遺囑說: 會把遺產送給十年內生最多小孩的婦女。 剛好當時遇到經濟蕭條, 很多家庭真的為了這個獎金瘋狂生小孩。 這個時候我就想到, 如果今天台灣也舉辦這個生育比賽, 應該要由誰頒獎比較有資格呢? 有沒有八卦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101.12.136.11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1839240.A.B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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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m77588: 宗瑞哥吧,然後頒獎時再走統神的效果 223.140.72.116 12/06 1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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