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hamanlin (佐藤必須死)
標題Re: [新聞] 被影射小三周玉蔻不起訴 高虹安發文表達
時間2023-12-07 19:47:46
※ 引述《humbler (獸人H)》之銘言:
: 標題: [新聞] 被影射小三周玉蔻不起訴 高虹安發文表達
: 時間: Thu Dec 7 19:28:46 2023
:
: 4.完整新聞內文:
: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,在臉書發文影射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是「小三」,
: 高虹安提告周玉蔻涉犯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,台北地檢署認為周玉蔻消息來源為名嘴,縱
: 與事實不符,仍依罪證不足將周女不起訴。高虹安今天中午在臉書發文,連對被不實言論
: 遭攻擊,甚至有無辜當事人親友遭到波及表達沈痛抗議,直指檢方處分草率不負責任,將
: 與律師討論,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自身權益。
: → potionx: 證據力不足 應該是學八卦影射方法逃掉了 61.231.74.57 12/07 19:33
: → potionx: 八卦no.1 影射方法遙遙領先 61.231.74.57 12/07 19:34
: → hsuyusheng: 與事實不符但無罪不起訴是怎麼肥事 49.216.51.103 12/07 19:34
跟影射無關,對法官來說這麼清楚的影射跟直接指著鼻子講是一樣的
在自由言論裡面本來就沒有你一定得講事實的必要
只要你是合理評論,或你的說法有訊息來源或你有做到一定程度的查證
縱使你的說法最後被證實有誤也屬於言論自由合理評論的範圍內
又特別針對公眾人物更是如此
這也是新聞一條龍免責的原理
先用不知名網友貼文炒作,然後媒體或名嘴拿出來講
因為消息來源來自於網路論壇上看到的,媒體跟名嘴就免責了
以此案來說,北檢就直接說周玉蔻的消息來源來自於名嘴
所以不管周玉蔻講的是不是事實都無罪好棒棒唷~~
(但如果是罵到綠營就不好說了,真的不好說)
正常來說既然有消息來源那就該去追消息來源對吧
不過北檢跟DPP你們都很清楚的,吞就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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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potionx: 所以你的意思是告錯人了 應該去告源頭 61.231.74.57 12/07 19:51
推 hydralee: 嘻嘻 大家快來玩喔 名嘴說過的一起嘴 223.137.152.95 12/07 19:54
推 biggest1983: 就告錯人,300律師團幹什麼吃的 114.25.28.191 12/07 19:57
→ kenny888: 檢查官不起訴,不是法官的鍋啊...不能談 39.14.0.80 12/07 19:57
→ kenny888: 到x營,懂? 39.14.0.80 12/07 19:57
推 Peycere: 包養網交流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。 39.14.0.80 12/07 19:57 → ev331: 可是周是媒體人 他有資源可以去查證吧 114.24.217.179 12/07 20:03
推 VIP: 記得之前那個無良公關偽造簽名事件也是不起訴 61.224.101.253 12/07 2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