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不執行就算了, 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也早該修了, 有在看美國的刑案事件整理的都知道, 那邊就算殺一人, 要是犯意兇殘, 沒判死也有很高機率被判無期徒刑外加終身不得假釋, 或者50年不得假釋, 別人的無期徒刑能夠依個案而再增重, 反觀臺灣, 無期統一都是25年就能申請假釋, 外加實質廢死, 會成為犯罪天堂不是沒有道理 ※ 引述《glthe1 (姆咪教-金毛獅王)》之銘言: : 瘋掉耶! : 這七年來死刑只執行兩例 : 現在沒幾天就有殺人的新聞 : 今天又一個捆綁前女友砍二十刀殺人的 : 糾正別人沒戴口罩也被殺 : 這些人殺人都沒在怕的 : 反正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: 死刑也不會執行,犯案年紀到終身國家養 : 幹你娘一定要讓台灣變墨西哥是不是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42.76.51.1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2015100.A.915
jujubobo: 因為支持廢死的腦殘太多 101.3.41.84 12/08 13:59
enso: 取消歐洲的免簽,看看能不能執行死刑 114.136.242.64 12/08 13:59
BingLing: 還有外役監 42.73.66.34 12/08 13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