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shrum (玄鳳阿修拉姆)
標題Re: [新聞] 搭捷運「誤刷兒童卡」14歲女學生遭罰50倍
時間2023-12-08 16:22:34
先把恐龍家長沒邏輯的論述放一邊
我覺得這件事能單純論法律上的故意吧
如果是進站時刷錯>過失
屢次進站時刷錯>不確定故意以故意論
進出站都刷錯>推定故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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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mozaiwen: 大捷49條冒用就罰錢,誰管你故意還過失 60.251.132.230 12/08 16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