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NARUTO (鳴人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Waitaha (pinga)》之銘言: : : 1.媒體來源: : : 聯合報 : : 2.記者署名: : : 記者林縉明/台北即時報導 :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: : 賴清德談老家違建哽咽 柯文哲酸是羞愧哭還怎樣 : → boogieman: 法律?法律早就給那區就地合法了 還法 42.73.48.39 12/09 19:30 : → boogieman: 律咧 媽的最無視法律的就你們這群白憐 42.73.48.39 12/09 19:30 : → boogieman: 暴民 42.73.48.39 12/09 19:30 : 在政黑看到的神奇言論 : 我完全不知道什麼時候萬里老家就地合法了 : 查了一下新聞沒提到 : 查了一下法條只有自己去申請變更地目 但賴哭鬼沒去辦 : 而且那棟老家違建還是民國92年冒出來的大違建 也都沒繳房屋稅 : 這樣也能就地合法的話真的很佩服政黑如此對塔綠班死忠 老百姓只能去陳情,要不要變更地目,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。 地方政府不想處理老百姓拿地方政府也沒有辦法。 不想處理的原因也很簡單,這邊有沒開發的價值,地方政府也不想管。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副處長陳正輝7日表示,已於10月中旬開單寄發地價稅,11月30日為繳 交期限,賴家已於11月底繳納。賴家土地過去是課徵田賦,但早在民國76年就已停徵,至 於先前稅賦資料也因歲月久遠已無資料可查,因此直到今年都無繳稅紀錄,且經清查確認 土地上有建物,不符合田賦規定,10月才改課地價稅,並依稅法規定補課徵前5年地價稅 。房屋稅部分,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指出,已依房屋稅條例的規定,於11月17日行文通 知屋主在30天內辦理稅籍申報,以便進行核計課徵。 按一九八一年原台北縣政府辦理初次編定,係依當時《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 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》第九點規定辦理,參照該點之編定原則,在各款及各目關於編定方 式之間,並無適用之優先順序,致當時「一筆土地往往存在多種可選擇的編定方式」。以 賴宅土地為例,當時除依該點第一款或第二款第八目「依其核定(礦業)計畫」編定為「 礦業用地」外,亦得依第二款第一目、第二目「依(已建築)現況」編定為「丙種建築用 地」,或依第二款第三目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之主要用地|「林業用地」,並註記俟所有 權人申請分割後再更正編定為「丙種建築用地」。 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619349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106.104.79.10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Gossiping/M.1702123331.A.196
gowang19: 去拆一拆啦 61.62.78.179 12/09 20:02
piggy37: 已繳課稅 就表示 過了 111.82.143.21 12/09 20:06
ymfx000a: 問2004年蘇貞昌在幹嘛啊 223.137.148.46 12/09 20:16
askewkimo: 好的,賴皮寮 118.163.133.48 12/09 20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