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Victoryking (蓮蓮搖了我吧)
標題Re: [姆咪] 八卦不熱議 撿到皮夾送警局被告侵占
時間2023-11-26 13:11:52
※ 引述《smart0eddie (smart0eddie)》之銘言:
: 自稱失主宣稱
: 錢不一樣
: 證件不一樣
: 卡片不一樣
: 內容物不一樣
: 所以堅持要討回公道
: 啊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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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302.
本來不要撿就是最好的選擇
沒事別找事做
他說護身符不見什麼的
偷錢就算了
誰會偷你護身符
不要撿就好了
以免遇到精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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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BeweisLast: 沒吧 他要告就給他告 怕啥 11/26 13:15
推 TokiwaKurumi: 這種會起訴嗎 檢察官是不是嫌工作太少 11/26 13:17
→ BeweisLast: 這種案例本來就會有 不需要用個案去鼓吹 11/26 13:17
→ BeweisLast: 不可能起訴 11/26 13:17
→ yulis: 說不定跟覽學一樣是那種白女照片附毛的護身符ㄚ 11/26 13:22
推 MIJice: 包養真心珍惜友誼情感。 11/26 13:22 推 black80731: 真假 11/26 13:22
→ Victoryking: 被告很麻煩啊 11/26 13:25
→ Victoryking: 我好心幫你撿起來 還要去做筆錄 偵查庭 11/26 13:26
→ Victoryking: 時間不是錢嗎 我可以在家睡覺為什麼要去搞這些 11/26 13:26
→ Victoryking: 說不定筆錄跟偵查庭的地方離你家很遠 11/26 13:26
推 SpyTime: 包養網認識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。 11/26 13:26 → Victoryking: 這些都是程序成本 無妄之災 11/26 13:28
推 BeweisLast: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濫訴 11/26 13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