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初次認定的推薦工作,如果找A公司,第一次面試職缺,可能覺得不適合,或是薪資 談不攏,所以沒上。領了第一次給付,如果之後再找一次同家公司,不同職缺,或是同職 缺2面,如果上了,也去上班(超過三個月),這樣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金嗎? 輔導員有說認定失業給付,不能找同家公司(職缺不同也不行)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website.tw), 來自: 42.76.224.11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website.tw/Salary/M.1690015740.A.BC4
cityhunter04: 人家專業的輔導員,為什麼不相信他呢?07/22 18:18
kutkin: 就算他是錯的,你能指正他嗎07/22 18:25
kutkin: 你也只能換一個輔導員07/22 18:26
kutkin: 因為我跑新北跟桃園的確是常常發生做法07/22 18:26
kutkin: 兩地不一樣的07/22 18:26
cw758: 是這個包養平台嗎07/22 18:26
kutkin: 那除非你換縣市 是 可以跨縣市申請07/22 18:27
kutkin: 所以他說什麼就什麼07/22 18:28
banana321: 下次報到再問他好了 07/22 19:26
snowbanana: 你不問承辦人員跑來問鄉民也是蠻有趣的 07/22 20:04
HinatsuruAi: 看勞保時間 滿三個月 可申請 07/22 20:09
ludi: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07/22 20:09
HinatsuruAi: 就業滿三個月即可 07/22 20:10
DKnex: 不管公司 你勞保滿領附後三個月就好 07/22 23:06